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法律认同吗
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法律认同。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,对双方都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。
国内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规范。在这两者间,“有约定从约定,无约定从法定”是适用的基本原则。
2、婚内财产协议书写作内容
找法网提醒,在写作婚内财产协议书时,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:
1.基本信息:要写明夫妻双方的名字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年月日、职业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,与双方的结婚时间和子女个数等家庭状况。
2.财产明细:明确列出夫妻双方婚内一同财产的类型、名字、单位数目、价值、近况等,并讲解其归属状况。这包含但不限于房子所有权、汽车归属、存款、股权、债务状况、生活支出与受让的财产等,甚至需要明确到各项物件,比如房子的具体面积、房子内家具的归属等。
3.财产归属:规定夫妻双方以后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原则。
4.债务处置:明确婚内一同债务的状况与归属。
5.权利义务:讲解婚内夫妻双方在平时家庭日常的权利与需要履行的义务。
6.协议效力:约定婚内协议书的生效、撤销与违约的有关条约。
离婚补偿金支付的情形
在离婚状况下,假如一方存在以下情形,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:
1.重婚:即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第三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。
2.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:即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持续、稳定地一同生活,但未登记结婚。
3.推行家庭暴力:即一方对另一方推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行为。
4.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:即一方对家庭成员进行持续的身心折磨或拒绝履行扶养义务,致使家庭成员生活困难。